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宗旨如下:整合道教各宗脈及道教五大法門:積善、經典、丹鼎、符籙、占驗等循其歷史傳承、教義派別等歸納為完整的道教體系,團結共識,建立神職人員專業職級及陞授,並以傳統的醮祭、齋儀、典制、祭祀等科儀息災禳禍,增進國家社會之安定與祥和,促進各族群情感交流、團結道教教派和諧為目的。
本會之任務如下:
一、辦理政府主管機關,輔導機關交付或委辦事務。
二、舉辦善正觀念、淨化心靈、和睦族群之學術講座。
三、辦理世界宗教交流、互訪、聯誼、座談之舉辦事項。
四、整合道教各宗脈,及積善、經典、丹鼎、符籙、占驗等道教五大法門,共同闡揚道教教義,推廣佈道工作,教化人心,淨化社會。
五、彙整道教各宗脈循其傳統的歷史教義、法門、脈源及派別,得以接續傳承,並頒發各宗脈證書以證其源流。
六、依道教傳統科儀醮祭、齋科、典制、輔導道教廟宇建醮祭祀、禳災祈福。
七、成立道教學術及齋醮法儀研習班,研習道教文化及科儀、經典、積善、符籙、占驗、丹鼎等五大法門,培育專業人才。
八、編印道教經史典籍,印製發行,以教化人心,廣佈流傳。
九、舉辦道教各宗脈之聯誼活動,促進道務交流。
十、成立道教宗脈基金會,推行慈善事業,舉辦各種慈善公益活動。
十一、其他有關我國固有文化、倫理、道德、端正社會風氣、舉辦公益活動與合於本會宗旨之各項活動。
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:
一、個人會員:凡中華民國國民,不論男女年滿二十歲以上,身心健康有行為能力,贊同本會宗旨者,經由會員一人介紹,填具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成為個人會員。
二、團體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之一般(宗教)團體,經會員一人之介紹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提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成為團體會員,團體會員可推(派)代表一人行使權利,每一團體人數超過十人,加推代表一人,以此類推。
三、贊助會員:不具會員資格,贊同本會宗旨,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,經會員一人介紹、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贊助費用後為贊助會員。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本會分級組織應加入本會為團體會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