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管陰陽、賞善罰惡-城隍尊神
  「城隍」一詞,最早出現的文獻是「周易、泰卦」中「城復予隍,勿用師」的句子,其中「城」所指是城牆之意,「隍」乃指護城河的意思,兩字合併,即指防守城壘的護城河。由此可見,「城隍」原先是指自然神。然而歷經千年嬗變,逐漸由傳統的自然神,轉換成正直人鬼出任的「人格神」。

  唐朝以後,民間對城隍的奉祀益普遍,每逢壽誕之際,亦大規模舉辦廟會活動,表達對「城隍尊神」的虔敬與信奉。相傳:城隍夫人由來,乃於元朝文宗天歷年間,朝延體恤「城隍」一人主事,難免孤獨寂寞,故配享夫人於「城隍」得享人間溫情。明太祖登基後,對「城隍」信奉更加虔誠,認為「城隍」即為陰界之官吏,其轄境應與陽世相同,故敕封京師城隍為「天下都城隍」,府城隍為「都城隍」,加寺「威靈公」,州城隍加封為「靈佑候」或稱「綏靖侯」,縣城隍加封「顯佑伯」。至洪武三年,下詔取消封號,只尊稱府、州、縣城隍。

  「城隍」既為掌管人間善惡的神祇,身旁自有助辦案的助手,現簡述於下:
謝、范將軍:民間俗稱七爺、八爺(也有稱大爺、二爺或者「高仔爺」、「矮仔爺」)是城隍爺身邊得意助手,職責是拘提犯人至陰間受審。根據民間傳說,謝將軍本名謝必安,身材瘦高;范將軍本名范無救,身材矮胖、面目黝黑。二人都是福建閩縣人,從小即義結金蘭,情同手足,成人後,亦一起在衙門裡當捕快。有日,相偕出行,抵南台橋時,見天色將雨,七爺要八爺在橋下避雨,自身返家取傘,不料,七爺走後不久,突然下起大雨,溪水暴漲,八爺不願失約趨避,而被暴漲的溪水淹死,七爺取傘至橋後,看見八爺緊抱橋柱而亡,感到非常傷心,投河自盡,無奈身材高大,溪水無法淹盡,而選在橋柱上吊而亡。城隍被他倆這種深厚友誼和守信的品德所感動,遂收為駕前將軍,捉拿不法之徙。

文武判官:判官原屬人間官職,如唐朝的節度使,即設有判官一職,輔佐總理日常各項事務,而文判官身著官服,右手執毛筆,左手拿生死簿,掌管人間生死;武判身著官服,右手持鋤,負責收押罪犯之責。

牛爺與馬爺:俗稱「牛頭馬面」或「牛關將軍」。據傳:兩位將軍的由來均自佛教。在佛教(五苦章句經)中記載:「獄卒名「阿傍」。牛頭人手,兩腳牛蹄,力壯排山,持鋼鐵叉。」有些佛經又稱之為「防邏人」,意思是巡邏防捕逃跑的罪犯。馬爺又稱「馬頭羅剎」,其長相為馬頭人身,與牛爺共同搭擋,如同衙門的衙役。雖言兩位將軍出於佛教,但後被道教吸收,因此在佛寺中皆不常見,反倒在城隍廟中皆能見他們的身影。

枷爺、鎖爺:民間俗稱為「金將軍、銀將軍」或「大鬼、小鬼」,職責為將審判完的世魂與功過判決書移送至閻羅王處,此如同衙門裡的捕快、禁卒等十二班差役、執行罪犯的獄丁。

  「城隍爺」即為陰官,位居人鬼之上,鑑照幽界功過,執掌地方陰陽各項神務,所有是非曲直,冥冥中「城隍」自有盤算。如城隍廟中對聯所書:「莫道汝糊塗,難逃法網;須知我執拗,不循人情!」字字皆是發人省思的警語,在社會風氣日益惡化下,城隍廟扮演著止惡勸善的教化功能。